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的解释

开展项目

  • 020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致伤因素所致人身损害的等级划分,对损伤伤情的严重程度进行鉴定。
  • 0202人体残疾等级鉴定
            依据相关标准规定的各类损伤(疾病)后遗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者功能障碍所对应的等级划分,对后遗症的严重程度及其相关的劳动能力等事项进行鉴定。
  • 0203 赔偿相关鉴定
            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法医临床学的一般原则,对人体损伤、残疾有关的赔偿事项进行鉴定。包括医疗终结时间鉴定,人身损害休息(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的鉴定,定残后护理依赖、医疗依赖、营养依赖的鉴定,后续诊疗项目的鉴定,诊疗合理性和相关性的鉴定。
  • 0204 人体功能评定(020401 视觉功能;020402听觉功能)
            依据相关标准,在活体检查与实验室检验的基础上,必要时结合伤(病)情资料,对视觉功能、听觉功能进行综合评定。
  • 0207医疗损害鉴定
            应用法医临床学与临床医学相关学科的理论与技术,对医疗机构实施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诊疗行为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其原因力大小的鉴定,还包括对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书面同意义务的鉴定(不涉及病理诊断或死亡原因鉴定)。
  • 0208骨龄鉴定
          通过个体骨骼的放射影像学特征对青少年的骨骼年龄进行推断。
  • 0209 与人体损伤相关的其他法医临床鉴定
            采用法医临床学及其相关自然科学学科的理论与技术,对人体损伤(疾病)所涉及的除上述以外其他专门性问题的鉴定。包括损伤判定、损伤时间推断、成伤机制分析与致伤物推断、影像资料的同一性认定,以及各种致伤因素造成的人身损害与疾病之间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的鉴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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